獸父性侵親生女兒囚21年 上訴庭駁回上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6/08 11:25

最後更新: 2017/06/08 11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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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庭拒絕受理獸父性侵親生女兒案的上訴。(資料圖片)

六旬獸父乘持雙程證來港的妻子遭遣返內地期間,多次性侵犯當時年僅5至8歲的親生女兒,期間更拍下照片,涉案父親早前被裁定強姦等10項罪名成立,判囚21年。涉案父親早前不服上訴,被上訴庭即時駁回,上訴庭今頒布裁決理由。

上訴庭書面判詞指出,上訴人爭議涉案照片可見拍照者的手指甲上有半月痕,但上訴人只有左右拇指有半月痕,反映拍照者另有其人。但法官認為照片未能清晰顯示指甲上是否有半月痕,加上陪審團未必會將半月痕一事與其他證據來考慮其定罪,陪審團明顯拒絕接納拍照者並非上訴人的說法,陪審團的決定有根據。

法官又指,上訴人稱有人用他的相機和手機,拍攝其女兒的裸照亦不合理及不可信,不會有人作出如此愚蠢的行為,而上訴人亦不可能不知情。上訴庭因此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